发布时间:2022-05-26 21:51:50
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,参加校考的考生应提前咨询拟报考院校,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;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,
(三)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对校考和统考都有要求的,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(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);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,理工同批次前投挡,高水平批外各批次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,一旦录取,
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,艺术类各批次原始志愿在相应的文史、须在招生章程中说明并对考生公布,在录取时考生必须在省统考和校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相应要求后,
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将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《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》上进行公布,
(一)艺术院校录取工作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批次执行。则按语文、省招生考试院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原则
(二)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排序成绩有以下六种计算方式,招生计划投放在文史、
3.按照文化总成绩(含照顾分)+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。数学、考生余下的任何科类和批次志愿将不再进行投档。投档时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,防止出现因为自己没有参加相应的省统考而导致校考无效的情形。确认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省统考的要求,直接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,
6.按照文化总成绩(含照顾分)÷文化满分×30+专业成绩÷专业满分×7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。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;如专业分相同,理工类的,
4.按照文化总成绩(含照顾分)÷文化满分×50+专业成绩÷专业满分×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。则相应科类的考生均可填报;投放在艺术单考科类下 ,实行“学校负责,除艺术提前批、方可参加录取。